執法質量提升“有突破”“無盲區”
將“法治公安建設”納入全年黨委重要議題,成立執法監督管理委員會,定期調度總結、層層壓實責任,進一步理順了工作指揮體系。健全議事規則、集體研究、繁簡分流、包片上案等7項工作機制,由22名獲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的民警組建“專家庫”,整合網安、情報、圖偵等警種優勢,聯合“檢法”集體議案、一體攻堅。制定派出所執法辦案“負面清單”,科學劃定刑事、行政案件邊界節點23個,破解了案件辦理與管轄范圍不清問題,機制引領作用不斷深化。因地制宜推進辦案中心“一體分類”整合設置,推行案件分類、分地辦理,實現全部刑事案件進中心辦理,疑難復雜行政案件入西城、北城、龍固、陶廟、柳林派出所等五個分中心辦理。深化所隊融合理念,法制民警實行“包所隊”制度,劃分責任田、細化分工、嵌入式“把脈”,全程指導監督,為執法辦案提供強力保障。
執法監督管理“有創新”“無漏點”
以“日通報、周研判、雙月考核”為載體,緊抓日常監管不放松,壓實執法監管責任,實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對可能存在執法風險的警情、案件,提前跟蹤介入處置,將執法風險隱患發現在早、處置在早,確保執法規范化建設始終保持平穩運轉。內部建立由法制牽頭,信訪、督察、機關紀委、審計參與的“1+4+X”執法監督體系,外部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與檢法機關共同會商研判,綜合執法監督效能進一步激發。研發“巨野公安智慧法制監督平臺”,科學設置71個執法關鍵環節監督點,變人工“眼盯手記”為智能精準預警,避免了警情超期分流、受立案超期等問題發生。研發執法辦案積分管理系統,以執法數量、執法質量為要素,完善“審核+考評”機制,避免了讓辦案“瑕疵”成為辦案“問題”。
法治能力培養“有質量”“無松懈”
通過領導帶頭學,組織集中學、討論鉆研學等形式,強化法制教育學習,鼓勵全警參與法律資格考試,并建立獎懲機制,營造出爭先創優的濃厚氛圍,有力解決了“不愿學、學不會”等問題。建立法制、警種、派出所三級培訓機制,推行常態、訂單、互動三類教學機制,全局民警執法實戰培訓覆蓋率和合格率均達100%。建立“法律大講堂”、每周“青年夜校”等常態練兵機制,采取輪職輪訓、交流互訓、專家講訓等模式廣泛開展各類法制教育培訓。同時積極組織法制、一線辦案部門業務骨干走出去,借鑒先進經驗,做到學以致用,不斷提升全局民警執法素養。廣泛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專項執法檢查等活動,組織優秀法制員、“教科書”式執法案例、優秀案卷等評比活動,做到舉一反三、典型引領,促進規范執法和隊伍管理“雙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