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接到家住菏澤定陶區劉女士寄來的一面錦旗,錦旗上面寫著“為人民的好公仆,消費者的守護神”。同時,和錦旗一塊寄來的,還有一封激情洋溢的感謝信:“......巨野市場監管局、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積極給我處理,讓我真正感覺到了什么叫溫暖,感謝你們完美處理了我的投訴,完美詮釋了什么叫群眾利益無小事,群眾利益大于天。一個一個電話,一條一條短信,積極調解,事情很快解決,我找他們半年都不給解決,真心感謝你們......,你們主動擔當,熱情高效的工作態度,完美解決了我的難處,千言萬語一句話:感謝你們!”劉女士字里行間心情為何如此激動,說起來這維權背后的故事,確實令人感慨。
去年11月,家住定陶區的劉女士通過熟人介紹在巨野縣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電瓶車,可購買幾天后在行駛過程中總是斷電,于是就與公司聯系,公司經理說讓其充滿電以后去公司維修協商。來到公司后工作人員說電池不行了,就更換了電池,誰知騎行兩個月后,又出現同樣的問題。這次劉女士與工作人員聯系說明情況后,他們還是答應去公司里面讓工作人員進行檢修。這樣一來二去,工作人員就推脫說不能騎就找修電車的,他們解決不了。半年內多次出現同樣的問題,也找過其它部門反映,但問題卻遲遲未能得到解決,無奈之下投訴到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
接訴后,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工作人員經過認真調查,確認劉女士反映的情況屬實。公司維修人員也多次給予維修,但是電車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于是工作人員馬上聯系到電動車銷售負責人進行調解處理。盡管開始他們想以多次維修等借口推脫責任,但是,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向其講明了經營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因為該投訴案件跨縣區,路程較遠,劉女士無法親自到達調解現場,工作人員就通過電話和微信進行溝通調解。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工作人員熱情、真誠而耐心的服務態度,讓劉女士非常感動。最后經過多次調解,公司最終答復給陳女士全車檢測,更換電池,劉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一場跨越縣區、多方求助、歷時半年的消費糾紛,最后經巨野縣消費者投訴受理中心短短幾天的辛苦努力,終于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張允盛